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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     来源:陕西日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做好“三农”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有力促进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和城乡协调发展。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或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共同富裕。”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推动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举措,我们要探索多样化途径,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动力、添活力。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制度创新,既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经验总结,更是新时代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相较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基本经营制度、产权制度、利益分配和基层治理等方面都要加快改革创新,以推动农村生产力加速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夯实农业基础。
       加快经营制度创新,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添活力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新时代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发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优势功能,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户承包经营权益,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路径办法,解决统分“两张皮”的问题。首先,要以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不断赋予统分结合经营体制以新内涵。增强发展动能,探索“三权”分置模式,积极构建集体层面的以统一经营为主导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对市场化和规模化发展需求,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不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其次,要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示范引导,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加快产权制度创新,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增动力
      所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在农村地域范围内,以农民为主体,相关利益方通过联合与合作,形成的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清晰的成员边界、合理的治理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实行平等协商、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形态。产权制度改革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是保护农民财产,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工作。2016年我国提出了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之时,2022年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又提出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政策意见。通过清产核资、股权量化、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等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在“归属清晰”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还需加快推进“权能完整”“流转顺畅”等方面的改革任务。首先,要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自身发展的“造血功能”。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培育乡村特色产业等方面的服务竞争力,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和资产参股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其次,要破除影响资源要素顺畅流动的体制障碍,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等基础上提升农村闲置资产的市场利用效率;从立法和制度建设层面下气力解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抵押、融资等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建立与其他经济主体平等的竞争条件。
      加快分配制度创新,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共享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调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黄安优质“双高”糖料蔗基地时强调:“要探索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广大农民共享农村改革和发展成果。”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联农带农机制还不够稳固、地区及群体间分配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要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联农带农机制,更好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更多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采取激励政策,调动农户参与经营活动的积极性,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效能。创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共同体,要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的需要,采取不同的股份分配形式。例如,陕西省礼泉县袁家村,多年来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传统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模式,综合运用股权合作等多种形式,构建持续稳固的利益共同体,从而带动周边村民共同致富。
      加快治理制度创新,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固发展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兼顾好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在致力于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农村基层形成了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格局。我们要持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党支部+”利益联结模式,助推村集体经济强起来,切实提升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首先,要完善村党组织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基层组织的领导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要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增强农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履职能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才培育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带动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其次,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风险防控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是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规范管理,强化监督,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